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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/p at sight是什么意思「详细解释」

所属分类:更多专题 发布时间:2022.12.27

d/p at sight是什么意思?是一种贸易付款方式,客户见单付款,不需要付定金,确定定单你就做货,做完货后将全套文件(B/L, C/I, P/L (FORMA)交给对方银行。你客人只要付款,银行就会放单。

名词解释:
即期交单(D/P Sight)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,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,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,货款付清时,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。
付款交单(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,D/P),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,才可将商业(货运) 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。

D/P有D/P at sight和D/P after sight之分。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:“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。”其用意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(D/P after sight)。因有的国家把远期D/P当作D/A处理。若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/P,则后果自负。

关于D/P AT SIGHT的结汇风险管控

为了防范D/P结算风险,尽可能降低损失,外贸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:
  1、外贸企业可预收部分定金,尤其是对初次使用D/P的客户,在进口人不要货时,争取货物的处理主动权。
  2、外贸企业可采用信用额度管理办法,对那些经常使用D/P的客户,根据进口人的经营能力和资信状况进行最高信用额度管理,防止造成信用过滥现象。
  3、外贸企业可在进口方所在地事先找到代理人,并在托收申请书中写明代理人的权限,在万一遭到进口方拒付时可由代理人代办提货、存仓、保险、转让或运回等手续。
  4、外贸企业应争取按CIF价格成交,由外贸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投保,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失,进口人借故拒不付款赎单时,外贸企业可向保险公司索赔。
  5、外贸企业应在合同中增加进口延迟付款加收利息的条款,促使进口人按期付款。

d/p at sight是什么意思「详细解释」(图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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