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已成为越南农产品第二大出口国
农业是越南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,2020年农业增加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%左右。主要的粮食作物是稻米、玉米、马铃薯、木薯等,经济作物有咖啡、橡胶、腰果、茶叶等。中越两国山水相连,在农业资源、市场和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强互补性,随着双方农产品竞争力的提升、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的建成以及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推进,近年来双边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。2010年至2020年十年间,中越农产品贸易额从21.2亿美元增至94.8亿美元,增加了3.5倍;中国从越南的农产品进口额由7.7亿美元增至39.9亿美元;对越南农产品出口额从13.5亿美元增至54.9亿美元。目前,中国已成为越南农产品第二大出口国和第一大进口国。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占越南农产品贸易总额的比例从2010年的9%提升至2019年的18%。
RCEP签署前,中越两国已在中国—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相互开放农产品市场,中国对越南93%、越南对中国91.7%的农产品取消了关税。在RCEP项下,双方总体维持了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项下的开放水平,另对少量农产品扩大开放。随着RCEP的生效实施,开展中越农产品贸易的企业可以在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和RCEP项下的优惠关税之间进行选择,只要满足某一自贸区的原产地规则即可相应适用其优惠关税。鉴于RCEP原产地规则较为宽松,允许15个成员方的价值成分进行累积,在其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与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等同的情况下,由于RCEP成员更多、更易达标,其享惠门槛大幅降低,RCEP项下的关税减让仍有积极意义。
RCEP项下,越南承诺对中国91.3%的农产品最终取消关税,其中对840个税目的农产品维持零关税或在协定生效时立即降税到零,占全部农产品的50.1%,主要是鲜冷鱼、带壳禽蛋、天然蜂蜜等;692个税目经10年至20年关税降零,占全部农产品的41.2%,主要包括乳及奶油、马铃薯、咖啡、坚果、菠萝等;143个税目实行部分降税、例外处理和维持关税配额管理,占全部农产品的8.4%,主要包括红茶、咖啡、稻谷、食糖、烟草等。
与之相对应,中国承诺对越南92.6%的农产品最终实行零关税,其中对960个税目的农产品维持零关税或立即降零,占全部农产品的65.3%,主要包括鱼类、水果及坚果、饮料、调味品、糕饼点心等;对404个税目经10年至20年降零,占全部农产品的27.4%,主要包括杏仁、精油、茶、果汁等;出于粮食安全、农民生计等考虑,对106个税目实行例外处理或部分降税,主要包括小麦、玉米、大米、食糖、棕榈油等,占全部农产品的7.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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